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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车要走出“国家鼓励、地方限制”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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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世界各国都早已制定鼓励小型汽车发展政策,如在日本和欧洲,小型汽车销售占市场份额的60-70%,美国、法国等国家都制定了鼓励政策,对大排量轿车收重税,以补贴小排量汽车消费者。

  反观我国,虽然不是全球最大的汽车使用国,却是全球第二大石油耗国。从我国单车油耗量来看,我国平均单车所耗油的实际值是2.28吨,比美国高10-20%,比日本高1倍。因此,能源紧缺成为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必须面对的难题,汽车节能消费应当成为一种主流,小排量汽车不但不应受到歧视,反而应得到应有的重视。

  尹家绪指出,汽车进入家庭是必然趋势,但如果不正确引导,将加剧我国能源紧张的危机,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恢复汽车“代步工具”特征

  尹家绪认为,目前我国汽车消费心理的不成熟,加之限小政策的影响,导致用户特别偏爱大排量汽车,认为大排量才能显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购买小排量汽车有损自身形象。

  事实上,随着技术进步,小排量汽车同样美观、舒适和环保,与大排量汽车相比,小排量汽车在对道路和停车位的占用面积上也有优势。因此,国家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引导小排量汽车消费,让汽车恢复其本来的“代步工具”特征。

  为扭转消费误区和消除政策障碍,尹家绪建议,首先国家应出台刚性、明确性的政策,尽快督促各地政府取消对低排量汽车的各种限行政策,清理和取消各地在汽车使用上对小排量车的不公平待遇,给小排量车一个宽松、公平、健康的竞争环境。

  其次,在车辆购置和使用环节中实行差别税费,对于已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满足安全碰撞要求,重量轻、污染少、油耗低和排放性能好的小排量汽车,国家应大力鼓励购买和使用。可借鉴日本对小排量车在购买时的税收、保险、购买手续等税费以及使用中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是尽快取消各地对小排量车限制行驶路线、限制行驶时间等歧视现象,尽快取消各地为保护当地汽车产业的短期利益而出台的地方性保护政策法规,尽快取消一些地方为缓解当地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跟不上汽车消费的发展的矛盾而出台的,专门针对小排量车消费额外征收高额费用或进行限制的政策法规。

  最后,政府应尽快出台燃油税,推动节约性社会的建设,对大排量、高油耗汽车施以重税,鼓励生产商、消费者都支持使用小排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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